CDM市场发展走到十字路口
《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到期后,
碳交易新规则难以预知。但是,
CDM市场经过十年发展,逐渐暴露出机制滞后的一面,有待未来加以优化。当下,机制缺乏改革动力,将令投资者望而却步,阻碍CDM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漫长。
CDM项目在得到国内审定后,还需要通过联合国CDM专门机构审核,得到许可后才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交易。从立项到最终通过联合国机构确认,项目审批周期一般长达18个月。随着申请项目越来越多,审批压力越来越重,耗时也越拉越长,严重缺乏效率。
其次,评判标准不够稳定、透明。表面看,CDM项目国际交易的负责机构是联合国,实际掌握规则制定权与解释权的仍然是西方国家。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碳
减排资源国和排放国之一,未来很可能成为最重要的国际碳交易主体之一,而目前仅是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被动参与者,缺乏话语权。比如,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联合国CDM注册审批机构无端怀疑中国政府故意调低风电上网价格,因而拒绝批准来自中国的10个风电项目。
国际碳交易风险潜伏,危机防范意识有待提高。正如市场机制本身就会助长金融风险,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1997年《京都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
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
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供求机制调节作用较弱,影响该市场有序发展的外部因素众多。
一方面,碳交易不断衍生化的发展趋势导致该市场内容与结构日渐复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的
碳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和不透明,要想保证市场机制持续有效,就需要解决许多
难题,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清楚表明复杂与不透明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巨大危害,碳交易市场要避免产品过度衍生化,避免次贷危机式的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利害关系不断增大,助长市场贪婪、短视心理。滥觞于美国的世纪金融大危机也清楚表明,自由资本主义的无序竞争驱使企业只追求巨额短期利润,导致在中长期内风险不断积累,最终以爆发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碳项目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实主要由运营机构负责,涉及费用较为高昂,中介机构在材料准备和核查中存在一定道德风险。
国际碳交易领域缺乏保护公共利益、防范系统风险的机构。在国际能源市场上,有关国际能源组织负责分析、防范全球性风险,各国政府亦高度重视能源市场的监察与干预。在国际贸易市场上,世界贸易组织制订与完善贸易规则、维护贸易秩序、解决贸易争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尽管差强人意,但是有负责判断、提示系统性风险之职能,各国国内金融监管体系也相对成熟。相比之下,碳交易市场对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但是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无论是联合国框架下的《京都议定书》市场体系,或是地区性碳交易体系,均未建立起配套的监管框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