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税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多税共治”,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
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其中,既有约束“
碳排放”的税制安排,如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对煤炭等能源矿产征收资源税;又有鼓励“碳
减排”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对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税收制度安排。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税收调节工具,对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减少碳排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落实好现行绿色税收政策体系中
碳减排相关政策,发挥税收服务国家“双碳”目标的作用,同时根据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我国碳减排目标、能源结构实际、经济发展、企业承受能力、各项碳减排措施的衔接等重要因素,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