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城乡建设领域排放量
第六,控制城乡建设领域排放。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城市低碳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组团和功能布局,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和基础设施使用效率,降低城市远距离
交通出行需求。城市新区建设规划要探索进行
碳排放评估。
第七,控制交通领域排放。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逐步建立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调控机制。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快建设
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等设施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积极推广天然气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2020年,大中城市公交出行分担比率达到30%。重点推进公路集装箱多式联运、甩挂
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研究建立新车碳排放标准,提高燃油经济性,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鼓励发展低排放车辆。2020年,单位客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5%,单位货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3%。
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加快铁路电气化改造,提高
电力机车承担铁路客货运输工作量比重,提升铁路运输能力,推行铁路
节能调度。积极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加快淘汰老旧机车,发展节能低碳机车、动车组。加强车站等设施低碳化改造和运营管理。2020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5%。
促进运输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完善老旧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推进船舶混合动力、替代能源技术和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热泵等船舶生活用能技术研发应用。在有条件的港口逐步推广液化天然气及新能源利用,积极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强港口、码头低碳化改造和运营管理。2020年,单位客货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3%。
完善空中交通网络,优化机队结构。积极推动
航空生物燃料使用,加快应用节油技术和措施。加强机场低碳化改造和运营管理。2020年,民用航空单位客货运周转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1%左右。
第八,控制农业、商业和废弃物处理领域排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
第九,倡导低碳生活。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使用节能低碳产品,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低碳产品物流体系,拓宽低碳产品销售渠道,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