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碳达峰碳中和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2023-3-1 14:08

电力行业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电力行业纳税人
【优惠内容】
1.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 ( 气 ) 管道、铁路专用线 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2.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 (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 , 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 予免税照顾。
3.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 用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 国税地字〔1989〕第 01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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