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碳达峰碳中和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2023-3-1 14:08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免征环境保护税


【享受主体】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 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  (财税〔2018〕23 号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 年第 26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 年第 26 号 )

( 三 ) 推动土地、海域资源高效利用

本文导航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