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碳达峰碳中和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2023-3-1 14:08

损毁、复垦或修复耕地缴、退耕地占用税


【纳税主体】
损毁、修复或复垦耕地的纳税人。
政策内容】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 的非农业建设,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自 自然资源、 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 3 年内依法复垦或修 复,恢复种植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本文导航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