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 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 称《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 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 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 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延续新能 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2 年第 2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