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碳达峰碳中和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2023-3-1 14:08

机动车等流动污染源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享受主体】
机动车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纳税人。
【优惠内容】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 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三 ) 支持实施农业农村节能节水减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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