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碳达峰碳中和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2023-3-1 14:08

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


【纳税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木制一次性 筷子、实木地板的单位和个人。
政策内容】
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对木制一次性筷子按销售额 的 5%征收消费税,对实木地板按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的 5%征 收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06〕3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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