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碳达峰碳中和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2023-3-1 14:08

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纳税主体】
生产电池、涂料的纳税人。
政策内容】
根据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 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根据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 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环节,按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征收,适用税率均为 4%。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 知》  (财税〔2015〕16 号 ) 附件 1、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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