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十二五”结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为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减排目标,在《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之上,国务院今年5月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随后,吉林、安徽、广东、海南、山东等多地发布地方版的节能减排方案,针对各地不同情况,提出本地具体的减排目标。
部分地区完成进度滞后
早在2012年8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制定了期间的各项减排目标。《规划》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从2011年到2013年的情况来看,部分指标完成的并不好,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对今明两年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一些更具体的要求。
《规划》提到,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而《方案》的要求则为,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