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碳市场交易法治建设
记者注意到,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配套典型案例中,多数案件都发生在2021年以前。那么,当前碳
市场交易面临的主要
问题又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有相关从业人员坦言,现阶段,国内
碳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法律纠纷其实并不多。“现在的参与主体以央国企居多,很多交易行为甚至是‘为了交易而交易、为了流动而流动’,而且是通过正规交易所进行挂牌,这种情况下基本不存在法律风险。”
董储幸表示,当前,更多的纠纷其实是发生在还没有进入正式交易的阶段,是在交易所以外的场景下产生的。“比如双方已经签订了核证自愿
减排量的相关开发和转让协议,但经常会有新的企业提出更优惠的条件,这一过程中就会有企业希望终止原有的合作协议,另寻新的合作对象,便会有纠纷产生。”
“当前国内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相关交易的具体
政策尚不明朗,但大家都意识到未来会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所以签订协议很大程度上就是希望开展排他性合作。”为此,董储幸也表示,此类风险需要在合同签订环节就通过具体赔偿条款设置等专业化操作进行事前防范。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表示,随着全国
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扩容和多元化,涉碳纠纷案件类型、数量会进一步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对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
碳汇等涉物权、合同、侵权案件,以及在碳
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核证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进行登记、交易的其他碳产品案件,环境保护税案件等涉碳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推动碳市场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