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运行分析与建议

2023-3-16 15:12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衷楠

自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以来,首个履约周期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价格稳中有升。但据笔者观察,从另一方面看,处于建设初期阶段的全国碳市场也呈现出市场活跃度较低、交易时间集中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碳排放权资源的有效配置。

■■首个履约周期表现总体平稳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全国碳市场在首个履约周期的总体配额履约率约为99.5%,每日收盘价在40-60元/吨之间波动。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价格稳中有升,符合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定位和建设初期的阶段性特征。

配额交易价格与边际减排成本相符,未来仍有上升空间。一个有效的碳市场,其配额价格不应低于边际碳减排成本。全国碳市场在首个履约周期中的配额成交均价为42.85元/吨。据清华大学测算,目前我国全经济尺度的边际减排成本大概是7美元,这与上述配额均价大致相符。在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进程中,随着温室气体减排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减排成本也将逐渐增加,配额价格仍有上升空间。

市场活跃度略显不足,交易集中在履约截止期附近。全国碳市场在首个履约周期内的换手率仅为2%,远低于欧盟碳市场2020年度的现货市场换手率(超过80%)和期货市场换手率(超过500%)。此外,多数交易集中在临近履约截止期的时间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重点排放单位目前以履约为主要驱动因素,尚未制定常规的交易策略,缺乏对碳配额资产进行主动管理的动力。

■■当前面临的现实短板需重视

碳市场应覆盖尽可能多的排放种类和行业以提升减排效果和效率,但现实中,实际还需考虑行业和温室气体种类在排放核算和监测方面的可行性及成本。综合以上因素,全国碳市场在现阶段仅针对最主要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由碳排放量占比最高的电力部门入手,设置行业门槛仅纳入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很多国际碳市场在运行初期也采用了类似的覆盖范围选择方式,并在碳市场逐渐趋于成熟的过程中向覆盖多种温室气体和行业过渡。

缺乏远期配额总量设定规划。很多国际碳市场会对配额总量进行长期规划,例如,欧盟及美国的碳市场对配额总量的逐年递减量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中国碳市场较长期中的配额总量设置趋势尚未明确,可能造成履约实体对减排规划缺乏明确的预期。

在配额分配方式方面,免费分配对排污企业冲击小,并能避免潜在的碳泄露风险,而通过拍卖进行的有偿分配能够更准确地为排放的社会成本提供价格信号,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同时拍卖收入可以用于增加社会福利的事项。我国的全国碳市场目前仅采用免费分配的方式发放所有配额,一些国际碳市场在运行初期也主要采用免费分配的方式,其后逐渐增加有偿拍卖比例,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碳泄露风险对其配额分配方式加以区分。

交易主体及产品单一,尚缺乏明确的市场稳定机制。在第一个履约周期中,实际参与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产品仅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和碳排放配额,与国际上发展相对成熟的碳市场相比较为单一,可能影响履约主体对碳配额资产进行主动管理的动力。

大部分碳市场都设有市场稳定机制以便进行风险管理,一般通过控制配额的市场流通量和市场价格两种方式进行。在我国的全国碳市场,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市场调节保护机制并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市场调节,但具体的风险管理触发条件和市场稳定手段还有待明确。

■■建议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机制

全国碳市场逐渐向覆盖多种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过渡。全国碳市场将逐渐扩展到覆盖发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8个高耗能行业。我国也已开始对上述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工作。新行业的纳入进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业排放数据质量,政策应鼓励推动温室气体监测与核算相关行业的发展,帮助高耗能行业进行更加精准的排放数据报送工作。

考虑配额有偿分配方式,建立远期配额总量预期。参照国际经验以及我国相关政策文件,全国碳市场很可能将逐渐引入碳排放配额的有偿分配。在此过程中,一方面需要考虑生产负担升高以及国际竞争力减弱问题,可以参考国际经验对具有不同碳泄露风险的行业实行差异化政策。另一方面,需要考虑碳配额有偿分配收益的使用方式,例如合理地利用在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增进消费者福利等事项中。此外,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双碳”目标对配额总量进行远期规划,以便履约相关行业对未来的碳排放交易和减排活动建立合理预期。

适时丰富市场主体及交易品种,建立健全市场稳定机制。适当丰富市场主体及交易品种将有助于增加市场交易的活跃度,维持合理的碳价水平和减排激励。此外,可以参考国际碳市场在碳配额储备、碳价限制等方面的经验,逐渐建立能够有效预防碳价波动风险,维持市场稳定运行的常规化市场稳定机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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