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业低碳发展的主要工作实施
二、主要工作
(一)以科技创新推进低碳发展。
1.实施低碳关键技术攻关。
充分利用市产业资金,积极支持
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温室气体
减排技术、碳吸收以及智能电网、节能检测评估、建立工商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测量评估等关键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市场监管局、财政委)
2.建立低碳发展公共技术平台,扶持低碳产业重点领域。
依托
深圳高校或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探讨研究
碳排放可跟踪检测和量化技术评价方法,建立低碳发展技术支撑和创新平台,建立低碳检测评价技术平台,集聚前沿性技术领先的低碳研究机构。将低碳技术纳入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市产业资金支持低碳发展技术创新。(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委)
3.推进低碳技术标准制定,强化产业竞争优势。
支持和鼓励我市低碳产业和科研机构制定低碳技术标准,以节能环保产业为载体,通过新一代的技术领先,提高准入标准,确保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工贸信委、财政委)
4.加强低碳技术及产品的推广与应用。
研究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指导目标和技术发展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低碳发展节能环保领域的产学研结合研究,着力解决低碳发展关键技术瓶颈;优先实施智能电网、半导体照明应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计划,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工业领域
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中促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其他先进成熟适用的低碳技术及产品。优先推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及产品,发布推广目录。(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人居环境委、市场监管局、住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