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全文】

2014-11-12 17:53 来源: 易碳家期刊

推行低碳发展企业认证


  4.推行低碳发展企业认证
  研究建立低碳发展企业评价认证体系,推行低碳发展企业认证,对优秀企业进行资助。构建可跟踪监测和分阶段评估的低碳发展技术指标,制定深圳市企业低碳发展管理技术规范,规范企业低碳行为标准,对企业低碳发展技术及管理措施进行年度认证评定,对其中的领先者颁发证书及标志,并给予一定的资助。推行国内外先进的低碳发展认证及后评估工作,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生产发展水平,降低企业生产生活排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委)
  5.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研究节能技术改造节能量检测评价方法,建立深圳市节能检测评价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传统能源供应公司,结合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鼓励太阳能光热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太阳能供热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市场监管局)
  6.开展工商企业节能量交易研究和试点。
  研究企业节能量交易机制和生产(或产品)结构复杂的企业节能量评估方法。试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量交易机制,将节能量分配给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节能量交易市场,由企业根据节能量的价格,在自行节能和购买配额之间进行选择,牵引企业的工艺建设、设备采购和技术更新行为,为深圳市试行碳交易机制积累实践基础。(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住房建设局)
  7.开展我市油改气电厂碳减排交易研究和试点。
  在我市地方燃机电厂全面完成油改气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我市燃机电厂通过国际清洁发展机制进行碳减排交易的研究和试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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