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全文】

2014-11-12 17:53 来源: 易碳家期刊

积极发展资源综合利用


  (六)积极发展资源综合利用。
  1.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争取列入国家下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基础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局部、再全局”的原则,建设50个标准化社区回收示范点。研究探索多元化回收机制,提高分拣加工能力,重点加强10个集散市场的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改造建设,完善其仓储、集散、初加工、交易、信息发布等功能,实现再生资源产需高效衔接。(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2.开展再生资源再利用基地建设。
  规划全市再生资源再利用基地布局,以报废机动车拆解场地和废旧家用电器分拣场作为再生资源再利用基地建设的抓手,开展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报废机动车拆解场地建设,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形成汽车零部件在制造能力或与再制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促进回收拆解环节与再制造环节的有效衔接,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技术研发及试点工作。通过报废机动车和废旧家用电器再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集中提升1—2个再生资源再利用行业,促进整个产业发展。加快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宝安区政府)
  3.深入持久组织开展自愿清洁生产。
  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鼓励工商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项目。积极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园区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并推动酒店餐饮等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扩大清洁生产行业范围。采取奖励和补贴方式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主要行业,征集并汇编自愿清洁生产案例,重点针对电力、电子、建材化工、塑胶等行业推广自愿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人居环境委、财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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