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的两种型态
根据碳交易的3种机制(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机制、排放交易机制),碳交易被区分为两种型态:
配额型交易:指总量管制下产生的排减单位的交易,如欧盟
排放权交易
市场的“欧盟排放配额”交易。
为了帮助成员国完成
减排目标,欧盟在2005年时启动了配额型交易机制。按照这一机制,各成员国应制订每个交易阶段的二氧化
碳排放“国家分配计划”,为有关企业提出具体的减排目标,并确定如何向企业分配排放权。这些方案最终需要得到欧盟委员会的批准。配额型交易通常是现货交易。
项目型交易: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排放减量权证”、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透过国与国合作的排减计划产生的减排量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