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意义重大
地方是落实我国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而当前地方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专业队伍和人才储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考核和激励机制。为深入推动地方气候投融资工作,亟需加快开展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强化各类资金有序投入的
政策环境为重点的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通过有效抑制地方高碳投资、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和资金安排的联动机制,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衔接,为促进地方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奠定坚实基础。
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具有重大意义。第一,通过在地方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在应对气候变化金融工具开发上积累的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探索和丰富国家绿色金融体系的内涵。通过在地方的试点工作,可以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丰富理论与实践探索,优化相关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安排。第二,通过地方气候投融资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金融的初心和使命本就是服务实体经济,但是在国家经济转型时期,金融如何能够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助力是传统金融行业面临的
难题。在推进地方气候投融资的过程中,通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的更好融合,使得金融在拓宽投融资渠道、激发各主体潜力、助推经济增长实现动能转换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优势。第三,地方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有利于实现我国的绿色中国的目标,为我国进一步深入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奠定良好基础。在地方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也为我国进一步深入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创造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