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谘询文件,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
市场意见。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ISSB气候准则建基于TCFD建议的原则,详细列出气候披露要求。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表示计划在2025年或之前强制实施须符合TCFD的披露规定,联交所这次谘询的建议正是迈向有关目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考虑到发行人的准备情况及相关疑虑,联交所拟就若干披露(例如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3排放以及若干跨行业指标)实施过渡性规定,适用于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后首两个汇报年度。
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概述如下:
管治
披露发行人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及程序;
策略
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披露发行人面临的重大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以及这些风险及机遇对发行人的业务营运、商业模式及策略的影响;
过渡计划:披露发行人如何应对其识别出来的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包括对其商业模式和策略作出的调整、适应及减缓措施,以及为此类计划设定的气候相关目标;
气候抵御力:披露发行人策略(包括其商业模式)及营运在面对气候相关变化、发展或不确定因素时的抵御能力,并须使用切合发行人自身情况的气候相关情境分析方法进行评估;
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财务影响: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的当前影响(定量,如属重大)和预期影响(定性);
风险管理
披露发行人用于识别、评估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的流程;
指标及目标
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范围1、范围2及范围3排放。
跨行业指标:披露(i)易受过渡/实体风险影响或(ii) 涉及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数额和百分比以及用于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资本开支金额;
内部碳价格:设有内部碳价格的发行人须披露其内部碳价格以及其如何应用于发行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