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挥舞“史上最严罚单”

2014-11-19 21:0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章轲

新环保法挥舞“史上最严罚单”——各界叫好“按日计罚”


  
  各界叫好“按日计罚”
  
  粗放型增长虽然刷亮了经济数据但也给中国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环境问题,污染状况严重超出环境自身的净化和承载能力。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集中爆发,环境治理却陷入企业违法排污、监管部门执法不力、受害群众投诉无门的恶性循环。
  
  新环保法出台在我国严峻环境现实面前备受期待。“有些企业老总不怕罚款,但如果限制其人身自由,损失可就大了。”李铮说。
  
  “有些企业埋设排污暗管,做得‘非常完美’,查都查不到。”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王炜说,新环保法实施后,违法排污企业不仅会受到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也会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是排污危险废物,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约30部,行政法规约90部,还有大量的环保标准。王炜称,全国人大明确《环保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规定的是基本的环境制度。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新环保法颁布后,环保部给相关部门分解了54项具体任务,负责起草实施细则。
  
  前不久,环保部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
  
  王炜说,新环保法一个创新之处就在于确立了“保护优先”和“损害担责”的原则。环境保护不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而是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政府、企业和公众是三大责任主体。
  
  新环保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新环保法又设计了“按日计罚”。王炜举例说,排污企业违法排污了,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上不封顶,直至罚到企业改正为止。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日计罚”这一条受到了各界的欢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所副所长常纪文此前曾表示,“按日计罚”后,很多违法的企业肯定无法生存,面临淘汰。
  
  李铮说道,这两年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明显在加大。“去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来,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的案件有700多起,超过了以往10年的移送案件总数。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向公安移送案件达到800多起,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总数。”
  
  根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还将设立“黑名单”制度,企业的违法信息将纳入诚信档案。在上市、融资等环节都会受到严格限制。“环保部正在就相关工作与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规范和细化。”王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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