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监测指南(2014 版)

2014-11-20 06:42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监测计划的编制按哪些步骤实施


第四条 【编制步骤】

监测计划的编制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物理边界识别

确定排放源的物理边界,可利用第三方核查报告、工商注册等文件。

(二)排放源识别

(1) 利用第三方核查报告、设备清单、发票等确定排放源;(2)识别自有排放源和由其他重点排放单位操作的排放源,并在边界中删除由其他重点排放单位操作的排放源;(3)利用历史核查数据识别微量排放源。除“微量排放源”以外的其他排放源就是主要排放源。

(三)监测计划的确定

(1)确定每一个排放源的监测计划或监测点;采用计算法,需要识别出每一个主要排放源和源流采用测量法,需要识别每一个监测点,监测点的选择可考虑选择排放点或技术单元。

(2)确定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可选择燃料供应商提供的一级计量表或二级计量表。应基于可测量可核查的原则来确定主要排放源活动水平数据的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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