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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网讯:绿色气候基金是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的核心议题之一。其构想是发达国家需在2020年前每年拿出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1年12月11日当地时间凌晨,德班气候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绿色气候基金的提议最早出现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在2010年的坎昆大会上最终确定。按照《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的要求,发达国家要在2010年至2012年间出资300亿美元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在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在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上,绿色气候基金是核心议题之一。南非作为会议东道主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迫切希望迅速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并确定该基金的资金筹集方案。
绿色气候基金是应当管理一个拥有多方资金来源的大规模的财政资源,并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提供资金。其中,该基金应考虑各项同气候融资有关的承诺,这其中就包括发达国家承诺提供的新的和额外的资金资源,在气候融资方面,在2010~2012年期间300亿美元的资金规模,这一新的且额外的、可预见的且充足的资金,应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同时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承诺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募集目标,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在此其间,为应对气候变化而提供的新的多边资金的份额应流经该基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