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山东印发《山东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严格落实国家产业
政策,按照“四个区分”要求,加快存量项目分类处置,有节能
减排潜力的项目尽快改造提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
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或等量替代要求,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