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2014-11-22 18:36 来源: 易碳家期刊

北京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序号违法行为名称法规依据违法情节适用
主体
自由裁量适用情形处罚幅度
1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第四条:“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的,由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1)责令限期5个工作日内报送碳排放报告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不予处罚
(2)逾期仍未报送碳排放报告从轻处罚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处罚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从重处罚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按规定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第四条:“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的,由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1)责令限期5日内报送第三方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不予处罚
(2)逾期仍未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从轻处罚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处罚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从重处罚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第四条:“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由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并可根据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1)在责令限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履行控制排放责任重点排放单位不予处罚
(2)逾期仍未完成履行控制排放责任从轻处罚按照市场均价的3倍对该单位超出其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总量(未履约排放量)予以罚款
一般处罚按照市场均价的4倍对该单位超出其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总量(未履约排放量)予以罚款
从重处罚按照市场均价的5倍对该单位超出其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总量(未履约排放量)予以罚款
注:1.表格中每一档次罚款数额均包含本数
    2.市场均价为本市碳排放权场内交易前六个月成交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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