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关于开展
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
市场的实施意见》日前已印发。根据《意见》,2023年全面启动碳
排放权改革,基本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制度机制;2025年全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法规、
政策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完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全社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明显增强,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意见》提出了加快推动出台自治区碳达峰
碳中和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实施碳排放单位分类管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丰富配额分配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探索建立我区碳排放配额“免费+有偿”分配模式;建立核证自愿
减排量(
ccer)项目清单,并构建多元化
碳普惠机制等十项改革任务。
为确保改革举措明晰,任务推动有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为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已进一步制定了碳排放权改革任务台账,建立细化了措施清单。目前,已发布2022年度纳入全国
碳市场配额管理的41家
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完成碳排放配额的预分配额度的确认、报送工作。每月及时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燃料检验监测等数据信息化存证工作,确保按时提交,完成率达到100%。同时开展了电力、
石化、
化工、
钢铁、
建材、
有色、
造纸等7个行业13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