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后,全球
碳交易市场迅猛发展,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增加;国际
碳市场的繁荣直接推动了
碳基金的发展,并呈现出独特的演变趋势。
一、发展现状—数量的急剧扩张和规模的不断壮大
自2000年世界银行设立首个碳基金以来,2008年全球碳基金的数量已达到84只,资金规模达到128.7亿美元(约合89.08亿欧元),另外5只筹备中的基金规模为54.9亿美元。而到2009年,国际碳基金的总数已达87只,资金规模为161亿美元(约合107.55亿欧元);此外还有6只酝酿中的基金,资金规模为32.3亿美元。
碳基金的累计担保资金和累计目标额的规模增幅巨大。2000年碳基金成立之初,累计担保资金和累计日标额分别只有267百万欧元和351百万欧元;到2008年则分别增加到8908百万欧元、12170百万欧元,近十年间的年平均增幅分别为3.6和3.7倍。这种趋势产生的原因在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相关
政策目标明确,国际机构和相关国家积极推动全球碳市场发展完善,因此碳基金数目和规模随着碳市场的迅猛发展不断增加和壮大。
二、股东结构—政府投资为主逐渐过渡到私人投资为主
国际碳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私营企业或者是这两者共同出资。按投资者出资比例的不同,碳基金的股东结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政府承担所有出资。此类基金也被称之为公共基金。非常典型的公共基金有:英国碳基金、瑞典
CDM/JI项目基金、奥地利碳基金、芬兰碳基金等。
2、由政府和私有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此类基金在国际上被称为公私混合基金,这是碳基金最常见的一种资金来源方式。公私混合基金最典型的代表是世界银行参与设立的碳基金,此外还有意大利碳基金、日本碳基金,德国KFW等。
3、由私有企业自行募集资金,如Merzbach夹层碳基金、气候变化碳基金I和II等。
碳基金的股东结构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趋势,原因在于:碳市场是由国际金融机构与政府共同主导并发展起来的。在碳市场发展的早期,由于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因素,私人资本不愿涉足,只能由政府或国际金融机构出资成立碳基金;随着政策制度的逐步完善,私人资本因其收益最大化的逐利本性也逐渐参与到这个新兴的领域;
减排项目及
碳信用指标交易利润丰厚,导致了近年来私人资本组建的碳基金数目增长迅速。
三、设立与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驱动型
目前国际上的碳基金主要由国际金融机构(主要由世界银行参与设立和管理)、政府机构、私人金融机构单独设立和管理,或者是由上述几个机构共同设立或管理。管理方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私营企业;图3的数据清楚地揭示了国际碳基金设立与管理模式变化的结果:碳基金已从最初的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驱动型。因为从管理者角度看,目前有56%的碳基金由私营企业掌控;国际金融机构管理了27%的碳基金,其中世界银行管理的碳基金比例为13%,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比例为14%,政府机构管理的基金比例只有17%。
四、地理分布——欧洲是碳基金的聚集地
欧洲是最早设立碳基金的地区。从碳基金数目的演变历程来看,虽然各个地区的碳基金数目一直处于增长态势,但欧洲地区的碳基金总数和增速一直领先于其他地区。从管理者角度来看,欧洲地区管理了56%的碳基金;国际金融机构为23%;北美、亚洲、拉美地区管理的碳基金只有21%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