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

2014-11-27 10:53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13年以来,中国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保持与发达国家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在当前气候变化谈判中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

       一、积极参与公约下谈判进程

       中国坚持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气候制度,坚持公约框架下的多边谈判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中国一贯积极建设性参与谈判,在公平合理、务实有效和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谈判取得进展,不断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2013年,中国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进程下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全面参与华沙会议下各议题磋商,积极引导谈判走向,推动会议取得成功。在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努力下,通过了进一步推进德班平台的决定,为2015年如期达成协议奠定基础,并围绕落实巴厘路线图成果做出相关安排,在发展中国家关切的资金、损失和损害、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等问题上取得一定进展。中国代表团在华沙会议期间创新传媒表达方式,举办多场形式新颖的“中国角”边会活动,向国际社会宣传介绍中国相关成就和政策,全面展现积极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二、积极参与其它多边进程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峰会、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多边外交活动中,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与各国元首共同推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多边进程。2014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将以习近平主席特使身份率团赴纽约参加联合国气候峰会,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积极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三个工作组报告和综合报告的政府评审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机制下的谈判。积极参与“全球清洁炉灶联盟”、“全球甲烷倡议”、“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等活动,推动公约主渠道谈判取得进展。

       三、利马会议基本立场主张

       2014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将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距2015年巴黎会议新协议出台仅剩一年时间,是达成新协议之前的重要一站。中国支持2015年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一要坚持公约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持续实施。二要落实已有共识,兑现各自承诺,发达国家要切实提高减排力度,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的义务。三要强化目标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将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国一道支持东道国秘鲁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和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推动利马会议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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