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易碳家从兰州市人民政府获悉:为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上下达兰州市的“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2014-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均下降3.8%以上,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177.97万吨以内,能耗年均增速控制在3.37%以内。淘汰燃煤锅炉840蒸吨;火电脱硝224.6万千瓦,
钢铁烧结机脱硫265平方米,
水泥脱硝232.5万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5170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43%以上;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77万吨、0.88万吨和8.26万吨以内,分别比2010年下降15%、16%和19.5%,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1.23万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