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10.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实施节能管理数字
化工程,在重点行业建设100个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工业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推广高效节能电机1000万千瓦。持续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强化
法规标准约束,在千家企业基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节能内生动力。到2015年,千家企业实现节能量2530万吨标准煤以上。国有企业要率先垂范,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完善能源管理师制度,到2015年,培训能源管理师1万人。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
碳排放报告制度,建立
山东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
11.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支持推广模块化建筑。鼓励应用低辐射镀膜
玻璃等绿色
建材。大力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鼓励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5年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全省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降至20公斤原煤以下。
12.强化
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大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新型运输组织方式推广力度,力争2015年甩挂运输承运比重达到5%。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到2015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达到100%,匝道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不低于90%。推广新能源运输工具,到2015年,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
公交车、
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20%、30%、70%、100%。推广靠岸船舶使用岸电等节能
减排技术。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到2015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3年降低4%以上。
13.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落实《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鲁发〔2014〕5号),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加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完成20家省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2014-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2.2%,超额完成“十二五”降低12%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