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走向何方?
重启
ccer项目签发不是一个终点,而是漫漫
减排之路上一个小小的里程碑。
目前来看,此次CCER的重启在现阶段更倾向于完备机制,满足
市场参与者的期待。因为CCER是
碳市场重要的补充机制,其产生的减排量是中国碳市场重要的交易标的产品。在目前全国碳市场仅覆盖
电力部门的当下,重启CCER机制无疑可以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到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当中,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
碳减排意识,并服务国家整体的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
从目前的重启准备工作来看,我们认为,未来CCER的发展或将与以前的市场有所不同,但是否能够看到或者何时能够看到2017年之前CCER的繁荣景象尚未可知。
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态环境部未来负责组织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强调“成熟一个,发布一个”,而非之前由审定机构进行批量审定。据此,我们可以嗅到一丝
政策趋严的气息。
当然这种“趋严”不一定是坏事,毕竟要使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每一吨减排量的严格签发是其底层保障。今年以来,国际自愿减排市场中参与者怀疑一部分项目严重超发,减排项目的公信力受到质疑,自愿减排交易也走向低迷——基于自愿原则进行减排的企业纷纷暂停购买减排信用或减小购买规模并持续观望,2021至2022年出现的火爆态势逐渐冷却下来。对CCER来讲,如果碳市场主管部门统一对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进行管理,CCER项目的公信力无疑会增加,同时也能部分规避上述国际市场曾出现的风险。
生态环境部称,今年4月为期一个月的方法学征集中,共收集方法学建议300余项,涉及能源产业、林业、废物处理及处置等多个方法学领域。市场预计,第一批择优发布的方法学可能不足10项。其中,最有希望发布的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农林类、甲烷管理相关的方法学,并且很可能在今年先于《管理办法》发布。在2017年之前,曾有部分方法学涉及工业或制造业
节能降耗产生减排量。由于未来碳市场扩围增容,这些类型的项目很难再被纳入到CCER机制中。同样地,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也可能由于如今发电成本的降低——不满足“额外性”以及开发了其他类型的环境权益类产品——不满足“唯一性”而不在方法学发布的优先顺位中。
另外,目前全国碳市场正在研究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CCER无疑也将同样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线,防止CCER项目野蛮无序开发,损害碳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欧洲经验来看,作为全世界交易最活跃的碳市场,EU ETS曾是国际减排量最大的需求来源,是国际自愿减排市场的主要驱动力。但由于市场配额发放过剩,国际来源的减排量质量难以把控,以及《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2012)到期等原因,从第三阶段(2013-2020)起,EU ETS不再接受使用减排量进行履约。
可以看到,碳市场机制下使用减排量进行履约是一个复杂的课题。目前中国全国碳市场配额的换手率仅为4%,CCER减排量的换手率稍高于配额。未来,当CCER重启,减排量持续稳定签发并输入进碳市场后,减排量与配额的供需如何精妙地平衡,在此基础上市场如何继续提高交易活跃度并形成有效的碳定价机制,还需要政策制定者细细思考研究。
此外,CCER没有放弃与国际市场的融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保留了“跨境交易”这一条,为未来《巴黎协定》第6条以及可能的CORSIA等机制下,CCER减排量的出海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