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4 10:15 来源: 易碳家期刊
五、加快新型技术应用,推动煤炭清洁利用
(一)加快煤炭提质提标。
制定严格的煤炭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推进配煤中心建设,通过洗煤、配煤、型煤、低阶煤提质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化加工技术,提高煤炭洗选比例,优化煤炭质量。(责任部门:各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二)推广节能环保技术。
采用除尘、脱硫、脱硝等新型节能环保技术,加快现役燃煤机组实施综合升级改造。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推进泰州二期百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等示范项目建设,推进江阴苏龙、国电常州、华能金陵等企业在役燃煤机组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改造试点,并在试验示范基础上推广应用新型发电技术和超低排放环保技术。依托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等重点领域的创新投入,推进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集成。(责任部门:各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物价局)
(三)实施耗煤行业资源综合利用。
各市人民政府应于2014年年底前,编制各地区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全面推行钢铁、水泥等耗煤行业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开发和利用煤矸石、煤层气等伴生资源。(责任部门: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