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碳市场的馅饼与陷阱:知名企业花钱忙漂绿,“碳倒爷”如何钻空子?

2023-8-19 23:28 来源: 知识分子 |作者: 于杨今奇

碳市场将碳排放转换成可交易的经济产品


气候语境下的“碳”代表实际存在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因最有代表性,也是比较不同温室气体的量度单位,所以几乎成了温室气体的代名词。那么,它如何又成了虚拟、可交易的经济产品呢?这要从碳市场讲起。

碳市场是目前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经济手段之一,主要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区别在于排放主体有义务满足政策或法律上减排要求。

强制性碳市场起源于《京都议定书》,基于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主要针对控排企业,常见于工业、电力、建筑、交通等行业,交易产品主要是普通碳配额排放权

政府在确定整体减排目标后,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而这些控排企业可以根据其减排成本自由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逻辑在于减排成本低的企业会选择减排,并在经济激励下把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减排成本高的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社会减排成本最小化。

欧盟、英国、加州等已经建立起了涵盖特定行业的强制性碳市场,其中,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欧洲最主要的气候政策工具之一,于2005年开始实施,发展最为完善。

中国在2020年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7月启动了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首先被纳入碳市场,而钢铁水泥化工玻璃造纸等高能耗行业也计划将在2025年被覆盖。未来随着更多行业被纳入,容量可能会达到现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5倍以上[9]。

而自愿碳市场的发展则得益于2005年根据《京都议定书》设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发展中国家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来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在CDM下,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开展减排项目获得认证碳减排量,发达国家或企业可以通过在自愿碳市场购买这些碳减排量来补偿自身的排放,甚至实现碳中和目标。

与政策驱动的强制性碳市场不同,自愿性碳市场范围更广泛,且不受地域限制,交易的主要是基于减排或碳储存等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或碳移除量,它们经过审核即成为了碳信用。一个碳信用代表一顿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大多来源于植树造林、森林保护、可再生能源项目等。常见的标准有清洁发展机制、核证碳标准、黄金标准、中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等。

企业多出于增强品牌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目的自愿参与,个人也可以自愿购买碳信用来抵消自己飞行一类活动所产生的碳足迹

自愿碳市场相对自由开放,近年来发展迅速,有研究估计,到2030年自愿碳市场规模将超过500亿美元[10]。然而,过去一年来,企业为漂绿而在此市场购买碳信用的报道频现[11],引人质疑自愿碳市场是否已经偏离了其初衷。

碳信用项目需要证明其减排或碳储存是真实、可测、永久、额外、独立验证和独特的。然而,要同时满足这些标准,不管是森林保护、植树造林还是可再生能源项目都各自面临着挑战。监管系统的缺失更为碳信用的滥用带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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