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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网:从国外实施环境税情况来看,环境税在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等方面体现出良好的调控效果。环境税这种调节手段与传统的命令和控制手段相比,不仅可以对减少污染产生持续的激励作用,鼓励技术的更新,采用治污设备,控制污染,还可以为环境保护筹集资金。OECD成员国的环境税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这样征收成本低、效果好。我国目前主要是排污费,排污费在我国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管效率和排污费用的使用效率低下,我国需要逐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开征环境税,利用税收手段控制环境的污染。
税收因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有着其它措施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根据我国环境保护的需要,运用税收优惠、差别税率等
政策,积极有效地引导社会资金向环保方面投入。
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不同的调控手段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可采取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补贴、排污权交易、征收排污费等。目前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各种手段的相互协调配合使用。应把握好环境税与其它经济手段的配合使用。如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个成功的范例。根据美国的“空气清洁法”及其修正案,每个厂商都需要有一个排污许可证,每证有一定的排污量配额控制指标。国家环保局对许可证总量的2.5%进行拍卖,厂商也可将自己未用完的配额在排污许可证交易
市场上交易。
开征环境税要因地制宜,税负不能过重,我国人均收入低,发达国家开征环境税时人均GDP约有8000美元,而我国2008年人均GDP只有22698元,税负过重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另外我国在市场化、环保产业化、技术化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对行政控制手段的依赖性较强,这也就决定了我国环境税制的构建是个渐进式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