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须缴碳税的本地企业可从国际
市场购买高质量的
碳信用,以抵消最多5%的可征收
碳排放。获准的国际碳信用项目须满足政府设定的七大原则。
碳信用(Carbon Credit)由保护森林和湿地、建设风力发电场等项目产生。企业购买一个碳信用单位,相等于减少或移除一公吨的碳排放。
我国的碳税征收对象,主要是每年排放至少2万5000公吨温室气体的设施,包括发电厂和大型制造商等。明年起碳税将调高,从目前的每公吨温室气体5元调高至每公吨25元,到2030年增至50元到80元。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星期三(10月4日)在全国能源效率研讨会通过视频致辞时宣布,我国已制定健全的标准,确保碳信用项目质量高。新加坡也与10多个国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国际伙伴开发更多的碳信用来源。此外,我国正在开发一个全国注册处,以记录和追踪企业交出的国际碳信用。
永续部和国家环境局发联合文告说,碳信用项目须符合七大原则,分别是避免重复计算、能带来额外效益、真实性、经量化和验证、永久性、无净伤害,以及无碳泄漏。
这七个原则参考了国际
航空碳抵消和
减排(Carbon Offsetting and Reduction Scheme for International Aviation,简称CORSIA)等国际组织的标准。政府也与70多个项目发展商和非政府组织等相关利益者进行咨询。
这些项目所减少或移除的碳排放,也须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规定的时间范围。
文告指出,推出国际碳信用框架,以及成立碳信用国际咨询团,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国成为碳服务和交易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