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强化技术支撑
四、强化技术支撑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实施全省
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
电力、
钢铁、石油
石化、
化工、
建材等行业和
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
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委负责)。在能耗高、节能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实施一批能源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等综合示范科技研发项目。实施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瓶颈(省环保厅、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委负责)。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厅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宣传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实现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省工信委负责)。在钢铁烧结机脱硫、
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探索实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省环保厅、发改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