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 09:26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黄宙辉
离6月20日清缴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最后期限已不足3个月,而广东尚有过半首批控排企业甚至还没拍下碳排放的有偿配额。根据3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到期尚未缴清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的企业将要受到相关处罚。
记者日前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获悉,将在四五月份举行第四次有偿配额竞价发放,以方便控排企业“激活”配额。截至目前,广东碳市场累计成交近815万吨,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碳交易试点省、市。
据广碳所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已举行了三次有偿配额拍卖,共有98家(次)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单位竞价成功,竞买总量为802.3318万吨,最终竞买统一价均为60元/吨,总成交额为4.8140亿元人民币。而广东省首批控排企业为202家,包括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个行业。
在四五月份,广碳所将举行2013年度第四次有偿配额竞价发放,分3天(4月3日、4月17日和5月5日)来共发放有偿配额总量360万吨。其中,4月17日的发放量根据4月3日发放后剩余的配额量确定,5月5日的发放量根据4月17日发放后剩余的配额量确定。竞买底价为每吨60元人民币。
《办法》明确,未足额清缴配额的企业,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责令履行清缴义务;拒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2倍配额,并处5万元罚款。这即意味着,控排企业在今年6月20日的期限前未清缴2013年的配额,将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