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的碳补偿是指,通过在其他地区减少1吨CO2e(CO2当量)的排放量而抵消或补偿某地的1吨CO2e的排放量,或者是通过吸收来消除存留于大气层中的1吨CO2e。碳补偿来源于各种不同的项目,如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消除各类工业气体、地下固碳或土壤和森林土壤固碳。项目并非仅限于抵消CO2的排放量,也可以是抵消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如甲烷和氢氟碳化物等。
此类温室气体补偿项目将提供碳/温室气体信用额或
减排量,个人或组织将购买这些信用额或减排量来抵消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使项目补偿的不是CO2,减排量仍以CO2当量的吨数为计量单位。而实际上‘温室气体’与‘碳’仍然是经常交换使用的术语)。例如:一个公司每年排放20000吨CO2e,该公司可以通过种植每年能够有效吸收20000吨CO2e的树木来抵消它的排放,或者在发展中国家的贫穷社区投资风力发电站或
节能项目来实现。公司通过这些补偿项目抵消每年的
碳排放量,这是一种次优选择。当然,一般公司会首先考虑通过降低能源消耗或使用可再生能源这些内部减排措施来减少排放量,然后再考虑将剩余的无法避免的减排量通过购买
碳信用额的方式来实现。
碳补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额外性。额外性是指项目减排量相对于一般商业计划方案下可能发生的减排量是额外的。举例来说就是,如果在不考虑出售项目产生的碳信用额的情况下风力发电站或者森林也将被建造或种植,那么这些项目将不会具有额外性,而因此获得的碳补偿也将不被计算在内。证明项目的额外性有很多方法:包括没有碳信用额的销售项目就没有足够的营利或足够的资金投入,或者某一项技术不会被应用。额外性体现的是通过
市场机制创造环境效益的完整性,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宽松的额外性要求将会导致资金投入大量的碳补偿项目,却没有有效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而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减排,碳补偿项目只是一种重要的补充手段,尽管,这类项目的重要性不容质疑。
为了衡量一个项目的额外碳收益,必须给定一个明确的可信的基线。基线是指在没有补偿项目,即仅有一般商业项目条件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基线排放量与补偿项目下的碳排放量之间的差额就是项目可提供给买方的碳信用额。例如,用风力发电站代替燃煤发电站的基线排放量是在没有风力发电站条件下燃煤发电所排放的温室气体量。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需要进行工程验收以证明事先承诺的减排量确实已经实现。为确保最高信誉度,项目开发商需要寻求已获得许可的独立的
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核查和核证。
此外,长期性和泄漏也是在开展碳补偿项目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的
问题。长期性指项目在气候的变化性和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能够提供
碳减排量的能力。例如,植树造林的长期性将因为树木被烧毁或者提前采伐而消失。泄漏是指,当项目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事件发生而导致项目碳收益减少的情况。例如,在一个地方植树造林却导致另外一地的毁林加速。应该说,任何类型的项目都有可能发生泄漏。
最后,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碳信用额可以被购买,然后再在二级市场进行购回和销售。碳信用额的单价受到很多因素制约,包括当前市场价格,项目风险,项目质量和相关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