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减排约束下的能源发展前景分析

2014-12-16 14:56 来源: 中国科学报 |作者: 石敏俊

碳减排约束下中国未来能源走势
       未来能源走势

       由于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面临的压力和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中国政府提出了2020年以及2020年后的减排目标,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要实现减排目标,同时推进雾霾治理,减轻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的依赖以及能源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未来中国必须走低碳发展、绿色转型之路。笔者的课题组最近完成了“能源约束对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的影响”和“京津冀雾霾治理:从浓度目标走向排放量管理目标”的研究报告。这两份报告认为,在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背景下,未来中国的能源发展态势预期会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能效提高和产业转型有望提速,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特别是化石能源的依赖趋于减轻。二氧化碳减排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措施将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将趋于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快速上升,2020年将达到49.5%,2030年将达到56.3%。单位GDP能耗2016~2020年间将降低9.7%,2021~2025年间降低11.6%,2026~2030年间降低12.4%。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将从“十二五”期间的0.653下降到2016~2020年的0.640、2021~2025年的0.517、2026~2030年的0.366。化石能源消费弹性系数2016~2020年间为0.505、2021~2025年为0.401、2026~2030年为0.158,化石能源消费量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之后趋于减少。

       2、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趋于下降,煤炭产地将面临产业转型。预计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从目前的66%下降到2020年的60%、2025年的56%、2030年的51%、2035年的47%。随着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下降,国内煤炭产量将在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减少,2045年后回落到2015年的水平。因此,我国煤炭产地在2025年后将面临产业转型,需要提前谋划和培育接替产业。

       3、新能源产业继续在快车道上行驶,清洁能源的比重不断上升。二氧化碳减排和雾霾治理的压力要求加快能源结构转换,新能源产业将会持续较长的黄金时期。为了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对火电征收每度电1.5分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政策应进行调整,引入碳税或环境税。如果按每吨二氧化碳征收40元碳税,相当于对火电征收每度电3~4分的碳税,如果将这部分碳税收入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当于每年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资约4000亿元。随着光伏发电成本大幅度下降,加上光电扶持政策的作用,光伏发电将迎来飞跃发展。风电产业也将在政策激励下继续保持利好。预计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2020年达到15%,2030年达到20%,2040年达到30%,2050年达到36%。在能效提高、产业转型、能源替代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之后趋于下降。

       4、环境承载力倒逼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调整。京津冀区域由于能源消费量过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一次污染物排放量过高,空气质量主要取决于风力对污染物的扩散能力。但保持蓝天白云,不能总是靠天帮忙,更多的是要人努力。在与目前相同的风力条件下,要使得PM2.5日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75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区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至少需要减少32%,氮氧化物排放量至少需要减少21%,烟粉尘排放量至少需要减少28%。如果要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35微克/立方米或WHO标准的25微克/立方米,则污染物减排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实际上,即便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限值,污染物减排也是一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仅靠能源替代和能效提高,难以达到污染物减排和雾霾治理的目标,还需要调整经济发展空间结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和珠三角也在不同程度上面临着与京津冀相似的问题,也需要推进经济发展空间结构调整。我国未来的区域发展将走向大分散、小集中,也就是说,宏观尺度上的适度分散,区域尺度上的相对集中。沿海地区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需要适当控制经济密度,使得环境负荷总量不得超过环境承载力,推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同时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应充分发挥集聚经济,相对集中在交通区位条件有利的城市和区域。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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