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是10%,“十二五”减排目标定为8%,主要考虑是什么?
“十一五”期间,国家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作为
减排约束性指标,取得明显进展,对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十二五”期间,仍需继续深入推进。考虑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环境的要求、污染减排潜力和现阶段污染治理的经济技术可行性,本着实事求是、可达可控、基础条件具备、保障措施可行的原则,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确定为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下降8%。主要考虑有四个方面:
第一,从污染削减能力看,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等重点减排工程的建成投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工程减排的空间和潜力收窄。“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建成运行5.32亿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到“十一五”末,全国火电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78亿千瓦,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2.6%;累计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6500万立方米,到“十一五”末,全国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7%。
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由零增加到170台。“十二五”期间,通过新建治污工程的减排潜力变小,主要依靠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加强管理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及达标水平,充分发挥
政策、管理和科技减排的效益。
第二,从减排进展情况看,“十一五”期间,得益于各地采取强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全面发挥效益,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再分别减排8%,与2005年相比,两项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均超过20%以上。东部有的省份十年加起来化学需氧量减排比例接近40%,减排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第三,从环境质量状况看,通过“十一五”的努力,全国地表水化学需氧量和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的浓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以化学需氧量为例,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由2005年的41%提高到59.6%。但水体中氨氮和大气环境中氮氧化物浓度呈现上升趋势,成为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部分水体尤其是湖泊、水库等封闭性水域,富营养化
问题突出,氨氮、总氮等成为首要污染物。
第四,从减排管理范畴看,“十二五”期间,首次把农业源和机动车等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范围,在这些领域,我们的基础能力还比较弱,统计、监测和管理手段有待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和农业源总量减排监管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以化学需氧量为例,农业源占排放量基数的一半左右,而其中畜禽养殖又是主要的污染来源。在确定减排目标时,既要考虑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又要确保农产品生产和农民收入不受到影响。
“十二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8%的目标,是在消化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实现的。考虑消化新增量后,两项污染物削减量占2010年排放基数的30%左右,减排任务是相当艰巨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