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0月19日晚间,《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联合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这意味着,待生态环境部公布首批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领域后,经营主体即可申请签发新的CCER。CCER是全国
碳市场的第二大交易产品,可用于不超过5%的
碳配额抵消。
点评:区别于带有强制减排属性的全国碳市场,CCER交易机制允许经营主体自愿开发减排项目,并通过碳市场-CCER机制的联动中获取减排收益。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删去了“应当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甲烷减排…”相关内容,不再罗列特定的适宜开发CCER的项目范围,而以“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项目
方法学支持领域”的表述替代。
《管理办法》的另一变化是由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据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因为新版CCER的签发流程和监管要求提高了项目业主、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责任,而对第三方
核查机构的监管很大程度上需要市场监管总局来支持、负责。在CCER停止交易期间,碳市场履约主体及减排项目开发方对其重启的呼声不断。此番更新后的交易办法,有望通过市场手段,进一步激发社会减排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