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材林也存在较高的经济回报,但可以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为什么?

2023-11-9 14:2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朱建华

除生态公益林外,以生产木材为主的商品林所在区域,一般不会存在明显的生态障碍,自然条件相对优越。同时,这类造林也存在一定的经济回报。因此可能有人认为既然“赚钱”,就不具有额外性,应该排除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之外。但考虑到客观上存在许多“由采伐转为保护”的情形,这对于固碳增汇是有促进作用的,也是国际上其他类似减排机制下鼓励的活动。因此,对于可能存在经济收益的用材林,要求通过投资分析、障碍分析、普遍性做法分析等一系列规范的过程,来论证项目活动是否具有额外性。

减排量应产生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

且产生于申请登记之日前5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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