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趋势:产品创新+全国性交易市场

2014-12-20 19:04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14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明确提出,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不过,由于碳交易在我国仍然处于起步发展的试点阶段,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一方面,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需要进一步创新,市场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从现实操作层面看,企业对于碳排放交易的热情以及履约情况,也将对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试点情况看,多地在履约期临近之时都出现了推迟履约期的情况。

       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近日公开表示,尽快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在2016年开始运行。目前国家已经初步确定了未来全国碳市场的时间表。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全国碳市场的时间表为:2014-2015年为准备阶段,完善法律体系等;2016-2020为运行完善阶段(第一阶段),全面启动实施和完善碳市场。2020年后为拓展阶段(第二阶段),扩大参与企业范围和交易产品,探索与国际市场的连接。

       构建全国碳市场的两条路径

       12月6日,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在秘鲁利马召开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0次缔约方大会的“中国角”边会上,发布了《2014年中国碳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提出,全国碳市场的构建可存在两条路径。一是自上而下的碳市场。即国家发改委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构建全国性的减排目标体系、履约体系、MRV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监管体系等,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在新的框架下进行市场交易。而是自下而上的碳市场。即允许区域碳市场获得更大的自主权限,包括与其他非试点区域的连接,与全国碳市场的逐步连接,配额的自主分配,拍卖资金的灵活应用等。

       当前,在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阶段,七个区域碳市场在未来将执行怎样的角色值得关注。全国7个试点碳交易所运营形式和股权结构较为复杂,而全国碳市场最多需要两个交易所的支撑即可。这意味着至少5个碳交易所面临转型的问题,转型有两个方向:一是发展为地方拍卖平台,二是转型为碳金融服务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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