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 CDM AR 项目实施过程的灵活性
4.2.4 提高 CDM AR 项目实施过程的灵活性
按照CDM AR项目对土地合格性及树种的要求,建议允许在项目设计时扩大10%~15%的机动面积,确保在有些土地因各种原因不能落实的情况下,也能完成任务。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增加外来树种的前提下,允许对造林树种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在编制项目设计书时,只对监测的原则和方法做出规定,暂不做详细的监测计划,待项目完成造林并对项目造林边界、造林树种和配置进行了详细调查后,再细化监测计划。
一是建议在《京都议定书》谈判中,联合国应进一步促使发达国家继续带头大幅度
减排,并做出有力度的减排承诺。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发达国家利用CDM机制帮助其完成减排承诺的条件;二是应考虑用新的方法解决非永久性
问题,比如拿出一定比例,如20%的CER储备起来,不用于交易,而用于项目计入期内可能出现火灾等风险后的返还,在此基础上,允许CDM AR项目产生的CER与工业、能源
CDM项目产生的CER实现互换;三是积极推进国内
碳交易试点,将国内林业
碳汇纳入国内碳交易范畴。如近期可积极关注并适时加入基于国家发改委将颁布的自愿减排交易暂行管理办法下碳交易活动,同时,结合6省1市探索建立国内碳交易体系试点,积极探索造林再造林活动加入国内碳交易体系的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