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发电、电网、
钢铁、
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
玻璃、
水泥、
陶瓷、民航等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指南将供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发改委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主要是为了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
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
针对
减排目标,国家、省、设区市、甚至每个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也就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对于省级以下的工作人员面对该项工作,总是感觉疑云重重,总结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
问题:为什么做?做什么?如何做?
据易碳家了解到,省级、设区市、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这个固然很简单,我国政府在国际上承诺了减排目标,毋庸置疑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温室气体的减排必须是从源头抓起,需要逐级进行核算。
企业排放报告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出台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确保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的规范性和可比性,在企业完成报送后,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将进行数据核查,核查可根据实际,采用抽查等各种形式。对核查不合格的,应要求报告主体限期整改、重新报送。随后,对合格数据进行汇总,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将本地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汇总报告报送国家发改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