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8 14:52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项目识别
初步判断本项目是否为 CDM 项目。
·项目设计
当项目符合 CDM 的标准,需要完成项目设计文件( PDD )。设计文件的格式由联合国 CDM 执行理事会确定。
·项目批准
CDM 项目需要得到东道国指定的本国 CDM 主管机构批准。目前我国的 CDM 主管机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中国 CDM 项目需要获得发改委出具的正式批准文件。
·项目审定
项目开发者需要与一个指定的经营实体进行签约,负责其审核认证的工作。完成这项工作,这个项目才能成为合法的 CDM 项目。根据每个项目类型不同,寻找具有审核认证资质的指定的经营实体。
·项目注册
签约的指定的经营实体确认该项目符合 CDM 的要求,签署审核认证报告,向联合国 CDM 执行理事会提出注册申请。审定报告中需要包含项目设计文件( PDD ),东道国的书面批准文件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在 CDM 执行理事会收到注册请求之日起 8 周内,如果没有 CDM 执行理事会的 3 个或 3 个以上的理事和参与项目的缔约方提出重新审查的要求,则项目自动通过注册。执行理事会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阶段 4 的审定条件。最终决定由 CDM 执行理事会在接到注册申请后的第二次会议之前作出。
如果该项目被 CDM 执行理事会驳回,企业可以修改,修改后重新提出申请。
·项目的实施与监测
监测活动由项目建议者实施,并且需要按照提交注册的项目设计文件中的检测计划进行。
监测结果需要向负责核查与核证项目减排量的指定经营实体报告。一般情况下,进行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查核证的经营实体不能为同一家,但是,小规模 CDM 项目可以申请同一家指定经营实体进行审定、核查和核证。
·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
核查是指由指定经营实体负责、对注册的 CDM 项目减排量进行周期性审查和确定的过程。根据核查的监测数据、计算程序和方法,可以计算 CDM 项目的减排量。
核证是指由指定的经营实体出具书面报告,证明在一个周期内,项目取得了经核查的减排量,根据核查报告,指定的经营实体出具一份书面的核证报告,并且将结果通知利益相关者。
· CERs 的签发
指定的经营实体提交给 CDM 执行理事会的核证报告,申请 CDM 执行理事会签发与核查减排量相等的 CERS 。
在 CDM 执行理事会收到签发请求之日起 15 天之内,参与项目的缔约方或至少三个执行理事会的成员没有提出对 CERs 签发申请进行审查,则可以认为签发 CERs 的申请自动获得批准。如果缔约方或者三个以上的 CDM 执行理事会理事提出了审查要求,则 CDM 执行理事会需要对核证报告进行审查。
在收到了审查要求的情况下, CDM 执行理事会会在下一次会议上确定是否进行审查。如果决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仅局限在指定经营实体是否有欺骗、渎职行为及其资质问题。审查应在确定审查之日起 30 天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