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城市化的进程还缺乏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理论及其相关的环境审计理论、
法规、
政策和一套完备的审计制度。在经济发展中采取的是先发展后治理的战略,大批的
化工企业,工业制造企业,
造纸企业,印染纺织企业在中国的沿海纷纷上马,由于没有完善的环保审计实时监控,对江海湖泊造成了多次大面积的污染。
汽车这些年来呈几何级数的增长,排放着大量的二氧化碳,破坏着大气层,这些事例都在说明经济发展与环经保护存在着矛盾,有些是人们认识到的,有些是人们还没意识到的。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必要的要素。在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要保护环境,简单的讲就是要保证防止大气、水质、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大气层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土壤变质,沙漠的扩大化。日本的地震、海啸引起的核泄露也为全球核工业敲响了警钟,防核污染摆上了重要课题,从全球来讲还要防护物种的灭绝,资源的枯竭,人口的发展速度及其质量。
近年来从人类健康发展,保证环境质量的战略高度出发,联合国世界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积极地实行环保组织的监控职能。“联合国的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环境规化署”、民间的“绿色和平组织”、我国的“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国务院的“环境保护局”这些部门在环保严重破坏面前积极地展开了全面工作。我国从工业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建立了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法”等法规,为环境审计建立了法律基础,有了监控的标准。为环境审计从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建立了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实施的组织控制系统。理论界、专家学者对环境保护与工业化发展及其审计系统的理论完善,使其环境审计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