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电力调度管理暂行办法》

2014-12-30 15:00 来源: 中国环境网

       近日,为确保“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宁夏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物价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联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电力调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建立自治区绿色电力调度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奠定基础。

      《办法》规定,由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电力机组绿色调度原则和要求,审定发电机组开机方案。由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宁夏电力公司组织开展绿色电力调度工作,提出电网运行方式和开机方式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后严格执行。

      《办法》明确,根据电网实际,在确保电网保安电源、电网支撑电源、供热负荷等必需的火电机组开机的前提下,优先调度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稳定的机组发电,降低未按期完成脱硫烟气旁路取消和脱硝除尘设施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不稳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火电机组发电负荷。

       依据《办法》,为确保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总量减排达到预期效果,宁夏将进一步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定期公布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同时,建立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扣减制度,对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燃煤发电厂,由物价部门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在线设施运行情况等数据扣减环保电价,并实施相应处罚。

      据介绍,宁夏实施绿色电力调度制度对完成“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任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将进一步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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