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碳排放交易,主要是指政府将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并在一定的规则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排放单位可以通过
市场购入或售出其相对实际排放不足或多余的配额以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运用市场化机制实现碳
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不仅有利于将
节能减排的压力传导到企业,促进企业选择低成本减排路径,还有利于推动‘碳服务’关联产业和
碳市场发展,为全国开展碳排放交易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数据显示,全球碳排放年交易量超过1000亿欧元,欧美市场占主导地位。“无论是国际的要求还是国内的要求,我们都需要去减排。”26日在沪召开的2013中国碳市场高峰
论坛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强调,碳市场是减排的一种手段,如果不以减排为战略目标,我们的碳市场就是空中楼阁。
事实上,在此之前,
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一直在进行自愿排放交易。从2011年10月开始,我国正式启动七个地区的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目的是在交易机制、交易规则和核算体系等方面进行技术和机制的创新探索,为最终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找到“既适合国情、又简单适用”的市场体系。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看来,试点地区的做法各有特点。上海主要覆盖大型企业,相对排放权分配来说,是相对偏严的做法。“减排力度不够,配额发得太多,就不会有市场;而配额发得少了,市场也活跃不起来。上海的做法既给企业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是比较合理平衡的状态。”
而七个试点省市的交易平台之间如何在模式设计上走出地域性局限,实现地区间对接也已引起人们关注。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开放区域间碳排放权交易,目前正在设计的湖北省
碳交易体系,则希望“试水”碳市场的区域间连接。孙翠华说,建立全国性市场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包括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交易量的分配方法,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核查制度等等,都需要重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