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在
交通、水利、清洁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中,梳理公布一批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机制,动态公布一批推介项目。建立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健全保障机制,与金融机构共享清单,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林、环评、
节能等手续,切实保障一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建设。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平价商店,确保重要民生商品
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能源
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