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由于各地在
减排成本、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这种差异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因此不能急于建设全国性的
碳排放交易
市场。
从长远看,我国各地碳排放市场实现对接,并逐步形成一个完全的、可自由流动和交易的全国性碳排放市场,应是努力的方向和最终目标。所以,应稳步有序地推进全国性的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即采取“先东部、后西部,先地方、后全国”的发展顺序。
从我国公布的7个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所处的地域特征看,基本反映了“先东部”这一建设思路。这一发展战略的优势在于,可利用碳排放交易,通过市场手段实现产业在东、中、西部间的合理调整。对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省市而言,这样的战略安排可为其吸引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引入东部地区的资金和技术提供重要机遇。
同时,东部地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先行建设,也为西部省市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宝贵经验。在各地区域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的区域合作,为发展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做准备。碳排放权交易的区域合作要充分考虑各地在距离、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合理制定区域内碳排放权的分配管理和交易规则,为进一步发展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奠定基础。(完)